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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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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類別:
法規
諮詢日期:
03/08/2022 10:02:00
閱讀次數:
347
諮詢內容:
不同公司及不同縣市之運作人與運作場所(委外運作),哪方應設置專業應變人員?
回覆內容:
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製造、使用、貯存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運作場所登載專業應變人員之訓練合格人數及等級。
1.專業應變人員人數及等級是以運作場所總量計算。
2.運作人與運作場所雙方可協調由哪方提供人力,但專業應變人員必須為常駐於運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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